工信部:未经用户同意 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
发布时间:2020-08-31 17:37:04 所属栏目:通讯 来源:网络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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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标题:工信部:未经用户同意 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) 【TechWeb】8月31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就《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意见稿指出,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,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。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、语音呼叫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批准的电信网码号结构、位长、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码号,不得擅自改变位长、用途和使用范围,不得擅自变更、隐藏、冒用电信网码号,不得发送缺少或者含有虚假、冒用发送端电信网码号的短信息或语音呼叫,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出租电信网码号。 同时,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的,应当确保有关用户已同意或请求接收,并保留用户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。 (编辑:52刷机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
